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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11 23:06:22
PG娱乐电子【干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通俗来说,就是卫星拍的照片,卫片如同“天眼”,通过卫片的“火眼金睛”,各种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的情况一览无遗。自然资源部通过卫星对全国范围内土地拍摄照片影像,并与上一轮拍摄的照片影像进行比对,图片影像中发生变化的地方进行圈注提取分季度下发,这些提取圈注下发的地块叫图斑,这些图斑需要基层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核查软件及时到现场拍照核查、内业分析定性,核实是否有违法行为发生。
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矿产利用情况形成卫片,将该地区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期的卫片进行叠加对比后,反映出该地区土地、矿产利用变化情况,对发生变化的地块逐一进行核查,重点是检查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用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符合条件的违法严重地区,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督促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国家对卫片图斑进行抽查和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的地区开展警示约谈或追责问责,启动相关指标暂扣,对整改以后仍符合问责条件的地区,提请省人民政府启动问责。
我国卫星拍摄照片的分辨率是1米到2.5米级,只要与上一轮的照片发生了变化,都会被卫星监测到。
三是其他用地,包括:1农业项目破坏耕地(基本农田)、2临时用地、3临时占用林地、4林业生产工程设施、5农村道路、6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7实地未变化、8农田水利设施、9农业简易棚、10水面简易棚、11土地整理、12农业结构调整、13水面高架路桥、14河堤整治、15边坡治理、16电塔用地、17乡村旅游用地、18点状供地项目用地、19抢险救灾用地、20灾毁用地、21海域、22其他特别用地。值得注意的是,设施农用地已经不在其他用地分类中。
2000年,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北京等25个省的66个重点城市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09年扩大到全国172个城市PG娱乐电子,2010年则首次实现全国2859个城市全覆盖检查,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实现了重大跨越;2011年从土地卫片执法覆盖到土地、矿产两种资源。2019年自然资源部针对土地卫片提取增加了建设用地上变化图斑的提取,主要是发现、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采取“季度+年度”的方式进行下发。2021年是自然资源部第21次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卫片执法仍主要在土地、矿产两种领域内开展。
一是发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查处。通过卫片执法,可以发现土地利用变化,经过核查、判定,对其中日常执法中尚未发现、或虽已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查处的违法行为,督促进行整改查处。
二是评估一个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市、县开展约谈、问责,对保护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起到防范作用。
三是检验日常执法监管效果,监督日常监管履职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PG娱乐电子、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指标总量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有效惩治违法行为,倒逼地方消除违法状况,扎紧制度的笼子,实施“增违挂钩”。自然资源部建立违法行为与年度新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约束性指标挂钩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即在考虑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一个地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指标等,按照一定比例暂扣,根据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情况再按比例退还。压实省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地方对违法行为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结合督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地方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部。自然资源部将直接扣减退还的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约谈。
一是有利于对违法用地形成刚性约束。将违法用地数量与土地计划指标挂钩,对违法用地与合法用地进行通盘考虑,形成刚性约束,倒逼地方主动整改、消除违法状态,进而达到遏制和预防违法、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目的。
二是有利于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将违法用地行为与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指标挂钩,是对相关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三是有利于保护稀土等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对于发生违法开采的地区,根据违法开采情况对稀土、钨等开采指标按一定比例暂扣,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再按比例退还,有利于促进地方对稀土等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特殊保护。
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单独标识为违法用地。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得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已经变更的,要在下一年度变更时退回原地类。
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要将违法行为纳入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为加强自 然资源 执法和督察工作,促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土地 卫片执法在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则。
卫片图斑下发时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并在动工建设以前办理了供地手续,且在批准范围内建设的图斑或地块。
政府为供地而进行土地平整的图斑或地块可以不提供供地手续。对于各类基础设施用地,提供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文件。
2.卫片图斑下发时已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手续的图斑或地块。在动工建设以前,经有权机关批准,办理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在批准范围内建设的图斑或地块。
3.卫片图斑下发时已办理其他合法用地手续的图斑或地块。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权证等)的图斑或地块;符合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采矿用地等政策并办理了相应手续的图斑或地块;依据有审批权限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特殊政策,已取得相关用地文件的图斑或地块。
1.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对建设项目下发的用地预审、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用海批复等文件,以及采矿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证件,不得作为合法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定依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方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等文件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批文在前划定在后的,应如实上报,部将核实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等情况;划定在前批文在后的,应予以核实,属于违法审批的,按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上报。
3.采矿用地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的,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填写批文或证书文号、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包括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供地、先行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以及经有审批权限的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同意的相关特殊政策批准文件的扫描件和能够证明用地位置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界址点坐标文本或者图件扫描件)。
①违法批准占用。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不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不符合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违法违规进行审批的。
③违法占地。卫片图斑下发时占用的土地,用地者未申报用地报批手续的;虽已批准但因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等各种原因未能取得批准文件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虽经批准但属于超过批准数量多占的部分;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先行用地批准文件有效期满后续建的;已经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用地超出复垦期限未完成土地复垦的;假借农业设施项目名义,实施非农建设的;对往年已形成的历史违法用地,且未曾纳入土地卫片执法范围的;对以服务农业生产为名,主要用于停车场、村民健身等用途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对赛鸽、等比赛场地及关联的办公、驯养等附属设施,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
①高架路桥非法占用河流、湖泊等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②除为实施土地整治、土地复垦或农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建设而进行推填土、平整土地外,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应当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①省级以上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需上传国家部委或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文件、重大项目清单等文件的扫描件。
②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应当及时将批准信息上传临时用地信息系统,提供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现场状况照片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属于存量建设用地。在存量建设用地上存在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当判定为存量非农建设违法用地。但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②对现场核查时处于建设阶段,无法直接通过现场举证反映其农业用途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证明材料。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不包括部批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并经林草部门审核同意所涉及的林地布局优化调整情形)。
1.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实际用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确定的设施农业用地认定标准的图斑或地块,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2.临时用地。是指符合国家有关临时用地的规定,且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的临时性用地图斑或地块。其中包括部批准的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矿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因国家能源保供需要经部同意审批的临时用地、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
3.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路基宽度在8米以内, 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 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图斑或地块。
4.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是指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风电用地。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其中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图斑或地块。
5.实地未变化。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卫片图斑反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监测时段内土地的实际用途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图斑或地块。具体类型如下:
(1)属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范围的图斑或地块,包括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经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草原以及林业、草原生产工程设施用地图斑或地块;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图斑或地块(河道管理范围内地类涉及耕地的,一般以国土三调结果认定为准;确属与三调数据有冲突的,应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处置证明材料)。
(3)旅游项目用地图斑或地块。符合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旅游项目用地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图斑或地块。
(4)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与农业简易棚(房)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田间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含渠槽、渠堤、护堤林、小型泵站、涵闸和蓄水池);用于农业生产的简易棚(房)。
(6)部批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且不涉及非农建设的图斑或地块。
(7)农村道路翻新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对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之前已经建设的农村道路,在不改变原有规模前提下的翻新(如铺设水泥、柏油地面等)形成的图斑或地块。
(9)地上种植物调整图斑或地块。即因轮作、休耕、地膜覆盖(大棚)、改种灌木(乔木)等原因产生的图斑。
(12)边坡治理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线性工程、隧道及其他项目为保证边坡及其环境的安全,对线性工程路面向上空延伸采用的支挡加固与防护措施,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等图斑或地块。不得将属于违法用地的线性工程、隧道及其他项目主体工程部分纳入边坡治理范围。
(14)地下管网(廊)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铺设于地下的油气、燃气、电线、光缆、排水等各类地下管网管廊,建成后可恢复原地类的用地。
(15)边角地堆弃土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项目用地范围外边角地上产生的零星堆弃土,可以在卫片图斑分割后,判定为实地未变化。
(16)紧急用地图斑或地块。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先行使用土地或通过工程措施正在恢复灾毁土地原貌的图斑或地块。
(18)合法矿区范围内,开采区已经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治理恢复的部分、地表剥离物等非实质性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
(19)往年已形成且在土地卫片执法中被判定为违法用地的历史违法用地,且未发生新的违法行为的图斑或地块。
(3)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联的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晾晒,农闲时临时用于非营利性停车场、村民健身等公众服务的,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
(4)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应符合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需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作为实地未变化填报。
(2)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须上传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已将该农村道路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材料。
(2)农村道路翻新形成的图斑或地块,须上传其建成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之前的证明材料,如历史遥感影像截图等;
(3)占用除农用地以外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须上传该项目的审批文件,且占用农用地面积为零;
(4)往年已形成且在土地卫片执法中被判定为违法用地的历史违法用地,须上传已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时的年份、图斑编号、地块编号及地块性质等证明材料。
(一)卫片执法图斑拆分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拆分后各分图斑的位置和范围,对拆分图斑与下发图斑影像不一致的,应进行举证。
(二)举证照片有关要求PG娱乐电子。本规则中涉及照片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拍摄,且包含拍摄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等信息。